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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533388银河最新地址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1-10-13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精神,结合《武汉工程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确保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雪梅、汪铁林

副组长:周丹

成 员:姜兴茂、郭嘉、龙思会、金放、闫志国

职责:制定本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处理复试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等工作。

2.复试工作督察组

组 长: 周丹

成 员:谌伟民、周勇、李哲伦

职责:负责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

3.复试专家组

职责: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4.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

组 长: 龙思会

成 员: 沈霁月、季凯、严静

职责: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思想政治审查表、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的影印件以及复试费缴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核实真伪。

5.复试疫情防控组

组 长: 王雪梅

成 员: 李哲伦、沈霁月

职责:依据学校关于研究生复试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6.复试技术保障组

组 长: 金放

成 员:汪喆伦、汤曦、梅军

职责:为网络远程复试提供有力技术保障。

7.复试宣传工作组

组 长: 郭嘉

成 员:李晓曼、沈霁月

职责:加强复试工作宣传,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及时、准确解读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

8.复试保密工作组

组 长: 龙思会

成 员: 周勇

职责:负责复试保密工作。

二、复试要求

1.复试形式:本着将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经学校研究决定,2022年武汉工程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和现场复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考核。

2.复试时间:2021年10月15日。

三、复试内容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通过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力、心理品质等方面的内容。可通过考生递交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考查。

1.外国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通过对话方式考核。

2.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学校招生简章中笔试复试科目相关内容。

3.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潜质等方面。

四、复试成绩计算及结果公示

1.综合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记分,原则上按外国语能力占20%、专业素养占30%、综合素质占50%计算。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外国语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0%+专业素养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50%。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

2.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60%+本科综合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记分。

3.复试成绩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五、体检

在考生拟录取后,考生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到武汉工程大学校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也可提供三甲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报告)。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六、录取工作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录取。

1.学院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不超过2022年专业目录中拟招人数的50%。

2.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次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计划接收推免生人数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院。

3.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申诉方式

举报电子信箱:7725228@qq.com

电话号码:18207191288

受理部门:yh533388银河最新地址周老师

通讯地址:yh533388银河最新地址

八、其它

其他复试相关事项会及时发布在学院主页上,请考生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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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1日